广东出台学校可以“罚站罚跑”真的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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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广东省出台《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拟允许老师实行“罚站罚跑”,并明确与体罚或变相体罚作出区分。据此,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尝试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

针对广东教育部门出台的条例,我认为是教育界的一大进步。近几年来,教育广受社会诟病,特别是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出现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急需要解决。今年5.22日广为网上流传的山东临沂郯城县第二实验小学一位老师疑似体罚学生事件,一方面现在缺少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缺少老师的体罚职责明确,最终导致临沂的这位老师被行政拘留,直至开除,而学生也因此受到轻微创伤;不久前河北邢台临城县一私立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视频在网上传播,不少学生均承认被这名老师打过,几次到十几次不等,有时老师会拿着不锈钢管,“能打到流血”。等等都表明现在急需一个能规范老师体罚学生的法律法规。

但是,我们也知道有的老师对教学很认真,他们往往会采用惩罚的形式来教育学生,其实这种方法也是有必要的。比如,我班一名学生没有写完作业,我第一次可以口头教育,告知写作业的重要性,第二次告知家长孩子没有完成作业,家校一块教育孩子完成作业,第三次还是写不完作业,我就想着适当的“体罚”了,作为教师我想这时候都是忍无可忍,不得已要下手了。不然作为教师总觉得对不起教师这个头衔了。

当老师想要惩罚学生的时候,有的不知道怎么惩罚,轻重分寸把握不好,可能会造成一系列问题。所以这时候出现了“罚站罚跑”的法规,老师们就可以按照其具体规则惩罚学生了。但是,惩罚只是一种表面行为,要想让学生心服口服还需要结合“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心里感动,动容学生,使学生主动承认错误。

最后,我认为学校还应经常开设关于培训老师处理与学生之间问题的会议,使得老师增长知识,能够果断的应对各种矛盾;开展适当的教师与学生互动的活动,增加师生的感情,减少摩擦;开展家校联合培养活动,使得家长老师坐在一块共同交流教育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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